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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:多措并举 齐抓共管 确保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22/4/8 来源:国家文物局 浏览:次 字号:

为努力提升文物行政执法队伍素质。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市公安局、市文物局、市考古研究院等联合举办“文物保护知识培训班”,从法律、法规到相关政策,从案例分析到执法程序,从古代历史到古代遗址、古代建筑等方面进行培训,丰富文物知识,提高执法水平。将文物执法知识技能纳入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的重要内容,聘请国家文物局及市内外专家授课,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。开办“文旅执法周课堂”,选派人员参加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以案施训、师资巡讲培训和执法业务培训,选派师资到新疆、甘肃、四川、贵州各地开展执法交流,从不同层面、不同角度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。

全力完善文物行政执法制度

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建立了全市6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28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电子、文本档案,收集整理了文物执法各类案件卷宗,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。制定了《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办法》,推进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常态化,及时发现问题,查处各种违法行为。建立了案件报告制度。适时向上级部门及相关领导报告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情况,遇特殊困难和重大案件,及时提交办公会研究,上报重庆市和国家文物局,最大限度地从各方面得到政策和领导的支持。建立约谈制度,适时约谈对保护文物不力、造成文物损坏或者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法人,作好约谈记录,督促其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,整改存在的问题。建立信息公开制度,在网站公开各级文物单位及场所管理信息,适时通报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查处情况,公开管理部门电话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建立黑名单制度,对屡次实施文物违法行为的失信企业,纳入社会信用体系,实施多部门协同监管、联合惩戒。

保护文物工作功在当代、利在千秋、使命光荣、责任重大。下一步,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坚决落实国家文物局《文物行政执法公示办法(试行)》《文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(试行)》《重大文物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(试行)》“三项制度”,集中精力抓好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,以出色优异的工作业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。

(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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